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应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商都县大队却查获了一位不靠谱的父亲,他在喝酒之后竟然开车带着孩子上路。
1月19日20时45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商都县大队在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夜查统一行动时,李某驾驶机动车看到远处的执勤民警后,迅速将车辆靠边停放,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伴随着车门的打开,一股浓烈的酒味以及车辆后座儿童的哭泣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当即对二人的关系进行询问,在确定李某确为儿童的父亲后,将其带至商都县交管大队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询问得知,李某的孩子见不到妈妈,哭闹不止,于是李某在饮酒后,开车带着孩子去找妻子,没想到一上路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李某酒驾、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随后,商都县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同时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酒可以喝,车可以开,但喝酒后驾车绝对不行,不要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开玩笑,更要给孩子做好榜样。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