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青山区发生了一起惊险事故:一名女子骑车闯红灯,结果被撞飞,倒在路中间动弹不得。
“我正常左转,砰的一声,一个人影飞出去了……”前不久,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青山区大队接到报警称:自己驾车行驶在包头市友谊大街与民族东路交叉口时,前方一辆电动车突然闯红灯,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出去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小型客车车前部左侧车头受损。经民警询问得知,事故发生时,巩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友谊大街与民族东路交叉口处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过路口,与驾驶人成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后,巩某某被高高顶起,在空中旋转了几圈后,重重摔落在地上。电动车则擦着地面滑出了三、四米远。当时巩某某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经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巩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巩某某负全部责任。 (温雅洁王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