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2024年人民法院科技评选活动评选成果的通报》,其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两个项目入选,“电子书记员智慧庭审新模式”荣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二等奖,成为内蒙古数字法院建设领域的又一亮点成果。《涉失信限高案件研究》专题报告,荣获专题研究报告类二等奖。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东胜区法院依托“司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构建东胜区法院“电子书记员”智慧庭审新模式,创新搭建“融合式庭审”“无书记员开庭”“非同步审理”“桌面云法庭”“连心解纷工作站”“判后答疑”等六大庭审应用场景,切实降低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成本,提高法官的庭审工作效率。
构建“融合式庭审”系统
提升服务能力
东胜区法院构建跨网智能化融合式庭审系统,应用音视频安全单向跨网传输及处理技术,深度兼容“5G+4K”超高清视频庭审环境,为本地开庭、互联网开庭、远程提讯、线上线下融合开庭等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法官通过法院专网接入庭审现场后,诉讼参与人可通过手机、电脑等互联网终端接入系统参与庭审活动,切实提升庭审泛在化服务能力。
研发“无书记员开庭”场景
化解人案矛盾
东胜区法院在智能化融合式庭审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庭审大模型训练,初步建成全流程自动化辅助应用系统,研发“无书记员开庭”场景。该场景可辅助法官在庭审前开展设备智能检测、电子证据智能交换、证据智能审查、争议焦点自动生成、庭审提纲智能生成等工作,提升当事人线上庭审使用体验效果,提高法官线上开庭的质量和效率。
打破时间空间约束审理案件
减少诉讼负累
为解决时间、空间差异带来的融合式庭审问题,东胜区法院创新研发“非同步审理”应用场景新模式。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诉讼参与人意愿,自由切换两种审理模式。非同步审理模式下,法官可以创建更加灵活的案件空间,指导诉讼参与人进行网上证据交换、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活动。庭审结束后,案件空间的审理沟通记录及电子证据可以同步传到法院办案平台,作为后续调解或庭审的证据材料和依据进行保存,此举确保了庭审活动顺利进行,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减少了诉讼负累。
耦合全场景网络化“桌面云法庭”提升利用效率
东胜区法院充分耦合城区、乡镇、牧区各类法庭的部署条件,通过云化及网络化的方式进行融合式庭审系统部署,在保证法庭严肃性和灵活性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减少法庭设备部署,构建融合数字化庭审现场。该庭审现场由一根网线连接全部设备实现网络化控制,法官、书记员在办公室即可开展庭审工作,并通过云桌面智能访问庭审系统,运用“虚拟背景”“码流自适应”等智能化功能,实现“云开庭”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