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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0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21

请人民监督员担任案件评查“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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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琪通讯员敖雪蕾孙乌云塔娜)“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内部监管及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近日,在兴安盟检察分院开展的2025年首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中,人民监督员边静发言时说道。

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上门”担任案件“质检员”,监督全盟检察机关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分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活动,边静、杜永娟、高明波、孟昭山、张金香等5名人民监督员到场履职监督。

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了该院正在开展的2024年第四季度重点案件评查,并就评查案件类型、质量等次评定标准等与评查员进行了现场交流。

在随后的评查工作会上,该院案管办有关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运行机制,并汇报了兴安盟检察机关2024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人民监督员对兴安盟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给予了充分肯定,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兴安盟检察机关积极延伸监督触角,通过检护民生等各类专项活动参与社会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希望选取相关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活动。”人民监督员杜永娟说道。

朱丽璇表示,衷心感谢各位人民监督员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各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评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该院将全部采纳、诚恳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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