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小军:2010年10月11日你方所欠我材料款60000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刘萌。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刘萌履行所有欠款。通知人:石永光。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