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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1-14

内蒙古:三方共商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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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1月1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集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召开推进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两级三方视频座谈会,共商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

座谈中,自治区高院立案庭、民一庭和审管办负责人分别就推广示范文本的目的、方式、注意事项进行了详解和特别提醒,建议在推广过程中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细化工作举措,并介绍了探索建立裁判文书附检索入库及其他公布类案案例工作机制。

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胡丽妹从加快学习示范文本、支持配合各项工作、做好舆情管控等方面,对全区律协和广大律师提出要求,并从同步接收原始诉状、建立沟通机制、开展同堂培训、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等5个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建议。

“示范文本通过结构化、格式化的方式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指引,提升整体效率,建议应用示范文本要留有灵活空间,持续开展培训,加强普及宣传,适度推广律师调查令。”律师代表王冠军结合实际使用感受,对加快推进示范文本应用工作提出建议。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瑞和表示,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新尝试、新探索,力图帮助群众聚焦诉讼请求、争议问题等要素,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更好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工作目标。张瑞和强调,律师行业要把推广示范文本的应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主动应用,积极推广,防范舆情。

自治区高院副院长那澜对法院系统推进示范文本的应用工作提出了四个“不”的总体思路:不否定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不强制当事人和律师采用示范文本,不因未采用示范文本而不予立案,不影响当事人、律师同步提交按自己习惯形成的诉状、答辩状文本,坚决落实立案登记制。同时,确保在1月底前实现示范文本应用全面推开。

全区各中院、各盟市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代表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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