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一名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撞上电线杆后躲进公共厕所,被围观的群众当场揭穿。
2024年12月5日1时23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该旗阿勒腾席热镇札萨克街与布尔台格路交叉路口处,有人开车撞断了电线杆。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面目全非,安全气囊全部弹出,道路右侧路肩上的电线杆被撞断,倒在道路中间。
据了解,围观群众看到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了警,并声称车内有三个人,事故发生后均离开了现场,其中有一人躲进了距离案发地200米的公共厕所。在群众指引下,民警在附近公厕内找到了驾驶人王某。王某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整个人站立不稳。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驾车、几人乘车时,驾驶人王某一会儿称自己在附近上班,一会儿又称在附近喝酒。
民警调取现场公共视频比对后,确定王某为肇事驾驶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9mg/100ml。之后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4.17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证据面前,驾驶人王某终于承认其醉驾肇事的事实。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交警提示:切莫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请广大驾驶人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