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泓邦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张增明申请你单位和北京建磊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呼劳人仲字[2024]第1368号)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仲裁庭2(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13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