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逃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想民警抽丝剥茧查找线索,7小时后锁定了肇事者。
10月21日凌晨3时,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拉特前旗大队接到报警,乌拉山镇某路段一辆黑色轿车撞伤行人后逃逸,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地未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周边商户及路口的所有视频,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并锁定其驶入某小区。之后,民警便马不停蹄地来到该小区,通过调取小区内视频,确定一辆前挡风玻璃破损、早晨7时驶离小区的黑色蒙B号牌的别克轿车就是肇事车辆。经核查,黑色别克轿车在交管部门登记的信息是包头某公司,办案民警从源头查找,最终找到肇事车现在的车主巴某。巴某告知,肇事轿车早于一个多月前借给了张某,至今未归还。至此,在逃逸案发7个小时后,民警终于锁定了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嫌疑人为张某。张某在朋友的劝说下到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接受调查,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提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逃过一时,逃不过一世,一念之差将铸成大错,最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张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