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开的车”“是代驾开车闯进来的”……
10月26日零时许,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伊金霍洛旗大队事故民警在阿勒腾席热镇达尔扈特路段处理交通事故时,一辆小型客车无视管制提示,直接闯进事故勘查现场。民警上前询问情况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儿,便立即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85mg/ 100ml。当民警询问其为何闯入事故现场时,驾驶人杨某矢口否认自己驾车,坚称:“不是我开的车,我叫的代驾,是代驾开车闯进来的……”后对杨某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79.76mg/ 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证据面前,杨某终于承认自己醉驾的事实。
据杨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吃饭喝酒后驾车回家途中,看到路面有反光锥筒,准备驾车绕过锥筒,却发现该路段已完全封闭,欲倒车离开,却被紧随其后的车辆堵住后路,于是便驾车硬“闯”。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民警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进行移送审查起诉。
交警提示:醉酒驾驶机动车本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强行冲闯交通事故现场更是错上加错。希望广大驾驶人行驶至交通管制路段时,请耐心等待或绕行其他路线。
(邱瑢王静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