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可总有人不吸取教训,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2月4日17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蒙B牌照的小型轿车行驶缓慢,且行驶轨迹异常。民警怀疑该车辆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于是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车门缓缓打开时,一股酒气从车内飘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徐某某交代,他在昨晚与亲戚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自认为体内的酒精已经挥发的差不多了,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徐某某早在2019年6月5日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是他第二次饮酒驾驶被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