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现场。
包头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查获了一辆严重超载的车辆,总重量竟然高达111.35吨,根据相关规定:六轴货车上路总重量不能超过49吨,该车属于不折不扣的“百吨王”。
当日上午,包头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6高速沙尔沁停车区时,发现一辆货车内轮罩比正常货车高出一截,且车轮严重挤压变形,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判断,该车可能为超载车。民警随即驱车上前了解情况,驾驶人下车后面对民警的询问神情自若,坚称自己的车辆没有任何问题。
经过一番仔细调查,民警在车辆的车内轮旁发现了疑似千斤顶的支撑装置,由于有车轮、内轮罩的遮挡,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这个装置显然是为了增加车辆的载重能力而私自安装的。面对这个铁证,驾驶人顿时哑口无言、不再辩解。
随后,驾驶人坦白交代车辆装的是液压装置,在过收费站称重时,液压装置升降杆升起时可以将车身抬起,抬起时车轮对磅的压力就会减小,进而起到减重的作用,由于液压泵在启动时声音过大容易被发现,所以就将液压泵一直处于支撑状态,没想到还是被民警发现了。
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还涉及高速逃费问题。民警按规定让驾驶人将车辆货物转载并将私自加装的液压装置拆除后,对其超载行为及私改行为进行处罚,针对其偷逃高速费用的违法行为已移交有管辖权的办案单位进行处理。
(高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