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会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人民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鄂托克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学习借鉴“三分吸附法”,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发挥“巡回审判先锋队”、“棋心”义警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千里草原安睦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成效初显。近年来,鄂托克旗立足以畜牧业为基础、工业占主导的多元产业集中区这一地区实际,瞄定在企业园区聚集的棋盘井地区,以“一庭一品牌”推进新时代园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将棋盘井法庭打造成助企护商特色法庭,为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园区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堡垒。
坚持党建引领
把牢政治建设“方向盘”
鄂托克旗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要求,深化人民法庭特色党建品牌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苏木镇、嘎查村(社区)成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党建+”工作模式。坚持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品牌建设双向驱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以老党员为主体的“银铃”调解室,助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高质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多元解纷
扩大基层治理“共治圈”
鄂托克旗构建“驻村(企)法官+嘎查村(社区)委员会/企业+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网络,大力推行上门调解、诉讼引导等,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完善“法官+党员+网格员”矛盾联解机制,通过“法官+两代表一委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通过“干警+网格员”化解小额纠纷,深入打造特色调解室,推动矛盾纠纷高效专业化解。推行“法官+调解员”诉讼立案前双向调解模式,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整合多元解纷力量。打造“综治中心+一庭两所+X”(“4+X”)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模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矛盾共解、基层共治。建立“法院+仲裁”联席调解模式,进行定期会商会讨争议点,统一裁量标准。推行“一线工作法”,引导群众有效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等形式,激活基层解纷力量。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人民至上
打造司法服务“强引擎”
鄂托克旗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即时诉讼辅导和司法保护,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司法救助,并帮助其依法向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推进智慧法庭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强化立案、审理、调解、送达、保全、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完善“家门口”“一窗通办”服务模式,为群众打造家门口的智慧诉讼服务。提升案件审执质效,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加大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矛盾力度及裁判文书改革,依法适用“分调裁审”机制,繁简案件快速处理。打造“类案专审”特色品牌,在法庭设立蒙西、棋盘井、乌兰镇地区专业合议庭办公室,统一裁判尺度,创新买卖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特色亮点专业化审判。
坚持强基导向
筑牢“法育”建设“压舱石”
鄂托克旗通过建设公正、专业、和谐且富有特色的法庭文化,将“枫桥经验”所倡导的群众路线融入文化建设,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文化导向,打造“一法庭一品牌”,推动“枫桥式法庭”的持续发展与完善,形成具有鲜明特色与强大生命力的基层司法模式,让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在基层法庭工作中得到充分彰显与弘扬。发挥人民法庭专业优势,在司法实践中收集社情民意企需,以司法建议、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工作中发现的潜在风险和社会问题,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编印典型案例“口袋书”,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指引。开展法官讲堂进社区、庭长接待日等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刘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