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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1-08

鄂托克旗法院实施“拘留+调解”促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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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法官,这是58000元执行款和罚款,我来替我爸付钱,快把我爸放了吧!”一大早,被执行人韩某某的女儿主动带着全部款项来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待收款手续全部办妥后,执行干警前往拘留所办理了解除拘留手续。

被执行人韩某某、韩小某系父子关系。韩小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上法院,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韩小某及案外担保人韩某某共同赔偿原告40000元。然而,经法院调解后,韩某某父子却不知所踪。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将韩某某抓获。但面对执行干警,韩某某采取“不反抗,不配合”的态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对于韩某某这样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随后,执行干警主动联系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室,将相关案件情况详细通报给调解员警官,由其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最终,经历一番艰难的思想斗争后,韩某某主动要求与家人取得联系,筹措资金履行义务。

(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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