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的瞬间能约束位移,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的受伤程度。可以说,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下面两起正反案例进一步印证了安全带的重要性。
10月16日,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包府大队辖区宝山线与阿圣线交叉路口处时,与对向行驶至该路口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该起事故中车辆损毁严重,但因驾驶人与乘客均正确系好安全带,人员未受伤。
10月23日,田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包府大队辖区边贾线15公里处时,与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的袁某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车相撞。在剧烈的碰撞下,栏板货车驾驶人田某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戈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