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查高如哈)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让社区矫正对象安心接受教育,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真正从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出发,帮助他们树立健康的社区矫正认知和心理。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一直以来,李某都以务农为生,妻子的健康状况也不好,家中生活困难。
在了解到李某的情况后,社区矫正大队号召社区对象为李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伸出援手。倡议发布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为李某捐赠钱物。其中,社区矫正对象王某为李某送去了过冬的米面油,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为李某捐赠3000元。
这次互助行动,让李某渡过了难关,并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也让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在做公益的同时感受到了自身的价值,发挥了社区矫正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