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罪犯张某,因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24年,罪犯张某调入鄂尔多斯监狱服刑。调入鄂尔多斯监狱后,张某消极改造,不能适应监管改造生活,与其他罪犯时不时发生矛盾,并且不想与家人会见。监区将他列为重点罪犯进行管控,并成立专项教育攻坚小组,由监区长亲自负责对张某的教育转化。
监区长包音吉日格拉和其他民警仔细查看张某的档案,分析其成长环境和犯罪原因以及改造经历,制定了相应的攻坚转化措施。管教民警积极鼓励张某参加监区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改善与同犯关系。每天开展谈心谈话,反复做张某的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引导张某阅读法律相关书籍,学习监狱相关制度和法规。在监区领导和民警的教育和帮助下,罪犯张某的思想和态度开始发生转变。
随后,监区领导让张某给家人写了一封家书并录制了一段视频。在视频中,张某发自肺腑地表达了对家人的歉意和思念,对自己过去的错误行为深深忏悔,决心要用实际行动洗心革面、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
近日,包音吉日格拉带着张某的书信和视频来到张某家中。从视频中看到张某真诚悔过的态度和决心后,张某的父母表示,一定会鼓励他积极改造,摒弃改造陋习和错误思想,争取早日减刑回家。
张某的成功转化只是鄂尔多斯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监狱深化改革、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解决罪犯管理当中的难点和堵点,将“十个转变”落到实处的现实举措。下一步,该监狱将积极践行改造宗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引导罪犯走好改造之路的每一步,助力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