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日前,却有一名肇事者心存侥幸妄想“一跑了之”,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10月20日3时35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宁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公路上躺着一个人,周边群众看到是被一辆车撞倒的,肇事车辆跑了。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根据报案时间推算,民警调取周边路段的公共视频筛查可疑车辆。最终,一辆小型轿车符合案发时间通行轨迹。民警立即锁定驾驶人李某某及车牌号为蒙J的小型轿车。
民警根据线索很快找到了嫌疑人李某某的住址,结果李某某家中空无一人。随后,民警分组行动,一组在小区周边寻找肇事车辆,一组继续寻找嫌疑人李某某。民警在走访群众时得知,李某某在小区附近开了一家理发店。此时,其中一组民警已经将肇事车辆找到,经过痕迹比对,与事故撞击点高度吻合。另一组民警在理发店找到了嫌疑人李某某。
经过询问,李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杨涛刘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