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全市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依托“掌上复议小程序”和“行政复议代办点”,畅通案件受理渠道。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司法所代办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各代办点共接待当事人复议咨询49次,发放宣传资料14494册。同时,通过公众号以及发放宣传册的形式推行“内蒙古掌上复议小程序”,满足广大群众、企业线上申办行政复议申请的需要。截至2024年9月底,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57件,是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新收总数的2.8倍,办结401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88件,直接纠错99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76件。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智库功能。乌兰察布市本级和11个旗县市区均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论证服务。9月10日,该市行政复议机构召开了申请人为武某某的行政复议案件专家咨询会,邀请了卫生健康部门的专家、律师等参与案件咨询论证。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库作用,通过专业的论证、解答,成功化解了这起行政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15万元。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范围,将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截至今年9月底,乌兰察布市共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1件,采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38件,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为企业挽回实际经济损失1215万元,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了辖区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送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示函,加大纠错监督力度,倒逼依法行政。该市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紧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中的违法和不当行为,加大整改纠错力度,倒逼依法行政向前推进。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该市行政复议机构三名骨干深入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面对面指导基层复议人员办案,有效提升了基层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同时,该市加强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及法院系统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今年8月,乌兰察布市行政复议机关积极履行对旗县市区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向12个在行政复议案件中被纠错的行政机关发送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示函。9月25日,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召开复议纠错和败诉案件专题分析会,召集被纠错和败诉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由复议人员和执法监督局工作人员现场分析讲解被纠错和败诉原因,指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升执法水平。
主动作为发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从2024年7月份开始,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主动作为,按季度发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分析报告,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抄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和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发送各旗县市区司法局。报告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行政复议工作基础保障情况、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共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述,并附上6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败诉和纠错案例进行说明。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分析全面客观,对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已发布两期复议与应诉工作分析报告。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把新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调解和解、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听取意见、行政机关先行纠错、抄告制度等,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24年9月底,乌兰察布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调解和解案件76件;通过简易程序办理59件;听取意见170件;行政机关先行纠错化解10件;对复议决定书和意见书抄告113件。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行政复议机构将继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加强对复议纠错案件的监督整改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复议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职业化复议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和价值功能。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