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讯近日,一醉酒男子在乘坐火车时,因他人行走缓慢,便与其发生冲突动手打人,最终,该男子被锡林浩特铁路公安处依法处罚。
8月31日,由沈阳开往包头的K4558次列车乘警接到报警称,10号车厢有旅客打架。乘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旅客李某因嫌弃张某在列车走廊内行走缓慢,便催促张某,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继而升级为殴打,李某用脚踢踹张某腹部。因双方均已饮酒,乘警将二人移交至大板车站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带领张某到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其身体并无大碍,随后采用保护性措施约束二人至酒醒后开展调查。
经查,事发时李某在10号车厢过道处座位上饮酒,他起身上卫生间时,张某走在他前面,行走速度较为缓慢,李某便不断催促张某,因二人均已饮酒处于醉酒状态,便爆发了冲突。
李某对殴打张某的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处置过程中,李某与张某提出调解申请,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李某向张某道歉并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共计6000元。
(乔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