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今年以来,包头市司法局不断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老年人撑起“保护伞”。
落实政策法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落实各项流程。对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开展“五个当天”工作制,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实现法律援助,让申请人“零等待”。
落实宣传工作。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助老护老”等宣传活动,以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为契机,深入社区、农牧区、养老机构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落实承办律师。包头市组建了法律援助案件专业律师库,在选派律师承办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时,优先选择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相关领域法律业务的律师进行承办,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包头市办理老年人相关法律援助案件共计94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766人次,开展相关宣传44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册。
(包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