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旺勋通讯员张琦)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将写有“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秉公执法、公正高效”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对法庭高质高效解纷表示感谢。
原告代某某在某医院旁超市门口等待朋友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在该处。事后,代某某报警至派出所,经民警调查,手机被蔡某某捡到。代某某要求蔡某某返还手机,蔡某某拒绝。
法官审理该案认为,被告拾得手机客观上改变了遗失物的原处空间及状态,直接导致了原告无法找回手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700元及鉴定费4500元。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到行动上,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诉求,满足群众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