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为了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质量,包头市九原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不断创新举措,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该局为每个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入矫宣告仪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服从意识,督促他们从入矫开始就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该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并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杜绝违反监管规定行为的发生。同时,该局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及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更好地回归社会。
该局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管理,拟定出台了《九原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将社区矫正对象划分为三个管理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并依托信息化手段,除每日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行动轨迹外,还利用电话通讯、分享位置等多种手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位置和动态信息,最大程度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越界、私自外出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该局工作人员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友、村居干部等人员进行谈话的方式,多角度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重点排查在矫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每年春节前夕,该局都会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慰问活动,并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争取低保待遇,消除不稳定因素。该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修复他们的社会关系,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融入社会。该局在严格管理的同时,秉持人性化执法原则,针对年老病弱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上门服务”,办理入矫手续,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包头市九原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