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消防安全工作深度融合,创新推出了加强民族团结“三纳入”(将民族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消防救援队伍政治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点项目)实施办法,组建了全国首支“双语”(汉语、蒙古语)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在全国首创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期末考试,并创建了“民族团结+消防服务”工作模式,探索出一条同心同创、聚智聚势、共建共享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全力守护辖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平安幸福,全市火灾起数大幅下降,辖区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显著提升。 (郭成唐韬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