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昌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跨越2000多公里,远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功扣押车辆一台,拘传被执行人一名,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
在某商贸公司申请执行段某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购买其机器设备后拖欠尾款50余万元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五原县法院查询到段某在新疆北屯市有一辆越野车,但是无法查询到车辆的具体位置。面对此难题,该院积极与新疆北屯市垦区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并发出协助函请求协助扣押车辆。前不久,新疆北屯市垦区法院成功扣押车辆并通知五原县法院。该院迅速派出执行干警将所查封的车辆从新疆扣押至五原县法院停车场。被执行人在法院的威慑下,主动将涉案全部欠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中,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避执行,法院干警经过多方查找,确定了被执行人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某小区租房居住。经过提前蹲点排查,干警顺利将被执行人拘传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两地法院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当场交付5万元,并于第3日再次交付48000元给申请执行人。
本次异地执行,展现了两地法院执行干警高效、专业和负责任的精神风貌,同时也彰显了法院之间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