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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8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24

“四坚持”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矫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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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山讯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将教育矫治融入办案全过程。

坚持定期回访,落实未成年人矫治工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做出后,由该院“检爱”未检团队进行定期回访,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不同的年龄阶段,制定不同的个性化帮教方案,落实未成年人矫治工作。

坚持集中矫治,树立未成年人规矩意识。该院“检爱”未检团队定期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集中矫治。矫治以集中授课为主,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要求未成年人树立规矩意识。

坚持借助社会力量,实施精准帮教。“检爱”未检团队立足该院打造的法治教育基地,借助家庭教育协会、志愿者协会、本地企业等社会资源,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方位、个性化的帮教。

坚持家庭教育,确保未成年人教育得当。帮教过程中,“检爱”未检团队就监护人如何建立良性亲子关系等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醒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维护良好亲子关系,让问题家长“依法带娃”。

(刘浩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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