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开展“回头看”行动。
“这些树苗刚种下去的时候只有小腿这么高,现在已经长到1米多了。”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杨超指着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不远处一片补种的红树苗,流露出欣喜的神色。
红树林素有“海岸卫士”“海洋绿肺”之美誉,既可防风消浪、净化海水,又能固碳储碳、遏制气候变暖,还为鱼虾鸟类提供了栖息之所。为了保护好这片“海上森林”,澄迈县检察机关创建“澄心实益护青绿”品牌,以公益诉讼之力筑牢红树林安全红线,以公益诉讼之笔写好环境保护“后半篇文章”,用心守护红树林健康成长。
抓实“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
8月22日上午,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到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对红树林修复情况开展新一轮“回头看”,仔细察看补种的红树苗生长情况,对整治情况进行勘验和评估。
“每隔几个月我们都会到这儿来,看看这些‘宝贝’有没有成活、长大。”检察官杨超告诉记者,早些年,花场湾红树林时常遭到破坏。曾有大丰镇盐丁村村民在花场湾红树林内围填9口鱼塘进行水产养殖,造成塘内红树林枯死情况发生。经价格认定,枯死的红树林总价为2088万余元。经该院调查,证实村民筑坝围塘养鱼与红树林枯死存在因果关系,遂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各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主体破坏红树林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并依法拆除筑坝养鱼的附属物和构筑物。同时,该院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以违法行为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向澄迈县森林公安分局移送刑事案件线索。相关职能部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书后积极整改,加快围塘(养殖塘)清退工作进度,破拆围塘堤坝,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补种红树林新苗,同时全天候进行水位监控、水质检测和监测。
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协同共治
保护红树林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一次整治不难,难就难在长效保护,关键在于写好“后半篇文章”。为此,澄迈县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编制完成《海南省澄迈县花场湾红树林保护利用规划(2019-2035年)》和总体规划(2020-2030年),划定了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大功能区,为管护好红树林提供了科学规划依据。
澄迈县分布着6000余亩红树林,其中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红树林面积近5000亩。如此大面积的红树林,如何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管长远”“利长远”?为解决管理职责不清、机制不全的问题,该院督促职能部门报请澄迈县委批准设立了澄迈县红树林管理中心,形成多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处置、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使得红树林及湿地资源保护有了组织和管理机制保障。花场湾近5000亩红树林被分成122个小斑块,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专职护林员身上,实行专人专管,对保护区边界进行常态化巡查监控。
“光靠人防难免有疏漏,必须向科技要力量。”检察官黄国静告诉记者,该院强化“技防”手段,通过无人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在重点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等方式,对花场湾红树林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控巡查。
深化普法宣传 共护美好青绿
一组数据,也传递出该院守护红树林的力度和决心--截至2023年,该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立案办理涉及红树林行政公益诉讼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办理涉及红树林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保护红树林面积390余亩,督促责任主体补种红树林9万余株,追缴生态修复费用180余万元。
红树林保护不单单是保护区的工作,也需要政府部门、公益团体,还有群众共同参与。8月15全国生态日这一天,该院联合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澄迈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紧扣“共建绿色家园、保护生态环境”主题,到农贸市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红树林不仅是树木,更是一个生态系统。”“破坏红树林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大家要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红树林。”活动现场,检察官结合相关公益诉讼案例释法,号召群众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保护红树林,就是保护我们的‘海上卫士’,就是守护一方青绿。”澄迈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云林说,每一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背后,是一道道大自然难以愈合的伤疤;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是生态环境改善之路的生动标记,澄迈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澄心实益”守护美好青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