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刘顺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内0923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0日
魏淑丽:
本院于2024年8月8日作出的(2024)内0924执异41号裁定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在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该执行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0日
杨洋:
本院受理原告党宏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内0923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