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驾驶的公交车辆与被告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原告的车辆系营运车辆,事故发生后,车辆在维修期间产生了停运损失。为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停运损失,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案情简单明了,但是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较大,且被告的经济能力有限,化解纠纷遇到了障碍。
承办法官从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阐明双方权利义务,劝导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合理合法解决争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理性、和谐的氛围中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官的督促下现场转账履行完毕。 (陶都其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