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千里之外的执行案件。
2022年3月28日,孙某某、高某某、胡某某、程某、鑫某贸易公司向大庆某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615万余元,被告孙某某、高某某、胡某某、程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以高某某、程某名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普陀区的两处房产办理抵押登记。2023年7月5日,因借款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大庆某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高某某、程某名下的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该房产拍卖成交后,面临腾迁时,被执行人高某某以身患尿毒症为由不愿主动腾房。历经26天,执行干警成功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高某某腾空房屋并将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谭佩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