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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3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8-23

借款合同起纠纷诉前调解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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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借款本金1200万元,借期内利息576万元,合计1776万元,三年内分期还清……”近日,在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拿到这份调解协议书时,当事人感概地说:“没想到,四年来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被告以公司运营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120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48个月,月利率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被告赵某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偿还。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只好选择向昆都仑区法院求助。“既然约定了还款期限,为什么不按时履行?”调解室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首先打破了沉默。片刻过后,被告赵某为难地开了口:“疫情期间,资金难以回收,我们自己也深受困扰。”找到事情的症结后,调解工作开始顺利起来。经过几番释法析理和调解协商,双方当事人就还款金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让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在对簿公堂前,先在这里停一停、歇一歇,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持,双方当事人就矛盾纠纷说说各自的理,从而达成调解协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这便是成立“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模式的初衷。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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