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刻,他们还是一起喝酒的好朋友,下一刻他们却“相约”在办案区。
日前,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化德县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在化德县长丰街,一分钟内先后查获两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你怎么也被查住了?”在办案区,被查获的两名男子竟同时问起了对方。经过办案民警了解,原来张某和赵某二人竟是好友。当天晚上,他们共同受朋友邀请,同桌唱歌,一起喝酒……结束后,他俩抱着侥幸心理各自驾车回家,谁知刚出来没开多远,就被民警查获。
本来愉快的聚会,却因为酒驾,这一对“好兄弟”,一桌喝酒,一起酒驾,一起走进办案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酒精含量为27mg/100ml,赵某酒精含量为36mg/100ml,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对驾驶人赵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倪卫平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