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包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坚持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三零”目标,切实保障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
简化流程坚持便民利民
包头市司法局持续深化“五个当天”工作制,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实现法律援助,让申请人“零等待”。对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从速从优办理。针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容缺受理,申请人暂时缺失身份证明或是案件即将超过诉讼时效或仲裁时效等情况,可先行办理法律援助,事后再由申请人补齐所缺材料。今年以来,全市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98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4件,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842人次。
依法服务落实惠民政策
包头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务工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特困供养人员等,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并对符合免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的群体推行“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法(即免经济状况审查,简化流程,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指派)。
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
由包头市司法局负责起草,以包头市政府名义制定并印发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运用好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使符合条件和范围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实现应援尽援优援;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服务零距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率。
明确标准强化经费保障
包头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包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规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补贴,细化标准,加强监督,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规范化水平。
持续发力提升案件质量
包头市司法局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生命线”来抓牢抓实抓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印发整改方案,举办案件评查相关培训,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件评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案件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全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使困难群体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4年,在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包头市成为自治区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结果全部合格及以上等次三个地区之一,评查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占比10%,70分-89分的占比87%,60分-69分的占比3%,无不合格案件,较去年评查结果有所提升。
履职尽责覆盖辩护需求
包头市司法局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协作机制,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向纵深发展。运用好政法一体化法律援助单轨制协同办案机制,组建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库,统一调度、统筹调配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做到凡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审判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全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强化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今年以来,包头市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共计674件。
(包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