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感谢法官的高效调解,帮助我公司及时止损。”包头市某新能源公司工作人员激动地说道。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巡回法庭成功化解了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1年8月,包头某新能源公司与江苏某新能源公司签署了3份《硅片采购协议》,合同约定价款总额分别为29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后经双方核对账目,截至2023年3月27日,江苏某新能源公司共欠付包头某新能源公司货款4000余万元。经催要无果后,包头某新能源公司将江苏某新能源公司诉至青山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该院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巡回法庭接案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双方都是上市企业,涉案金额大,如不能妥善处理,对双方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本着服务和保障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理念,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析理,另一方面倾听双方诉求及困难,希望双方作为上市企业能够站在大局的角度考虑问题,从优化营商环境和各自企业长远发展方面缩小分歧,推动纠纷解决。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青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