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科坚通讯员李雅文)近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人民法院在办理张某与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叶某名下的一套房屋。
在深入了解当事人情况时,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关联案件发现,该房屋在被其他法院查封后,案外人高某(被执行人叶某的前妻)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高某提交的证据证明,叶某与高某离婚时,叶某已将该房屋协议给了前妻高某,因贷款问题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并有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情况。该院最终支持了案外人高某的请求,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并解除了对该房屋的查封措施,一起执行异议案件顺利提前化解。
执行法官通过能动担当的办案方式,将执行异议案件化解在前端,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从源头避免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化,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