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讯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助推金融机构加快化解不良债务、抵御金融风险,有力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效避免因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减少执行案件重复立案,近日,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与旗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召开“推进‘预查废’机制座谈会”,就建立“预查废”机制达成共识。
“预查废”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不良债务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已有他案涉执,且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或者确实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出具《预查废证明》可作为金融机构不良核销的依据。
推出“预查废”机制,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有效减轻金融机构诉累。《预查废证明》仅是法院提供给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凭证,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也不会因此被免除。同时,法院建立了“预查废工作台账”,定期对该类债务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一旦发现债务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立即强制执行。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