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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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6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2-19

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李蒙智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也是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监督是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需要持续抓紧抓实。笔者结合国有企业的现实情况,就如何抓好监督工作,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责任,谈几点看法。

一、监督是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

(一)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看,监督是首要职责。

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把监督放在首位,这是贯彻落实《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宪法》《监察法》的必然要求。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的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要纠正“纪检监察就是打‘老虎’”“纪检监察只是查办案件”的片面认识,更不能只追求查处职务违法犯罪的数量。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目的和政治效果出发,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全面履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依纪监督、依法监督的职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现纪检监察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要在国有企业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拓宽监督范围,延伸监督渠道,推进监督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到全体公职人员的全面覆盖,彻底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真正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应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中,不断加强经验积累,扎实练好日常监督的“基本功”,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在工作推进中,不断实现“用纪律管全党”向“用法律管全体”的延伸和覆盖,综合运用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法律惩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纪律高压线“带电”,让监察监督“长牙齿”,使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无处不在。

(二)要把专责监督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抓紧抓实。

把监督挺在前面,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必然要求。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打好打赢反腐败这场硬仗,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增强主动发现线索、精准识别问题的能力,更加严格、更加全面地履行好监督职责,防范腐败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内监督已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使监察监督覆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形成了监督对象的全覆盖,衔接统一、高效顺畅的监督网络初步形成。要发挥好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的作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防止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在日常监督中,要突出“三类重点人物”,把握好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把监督作为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和前提,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坚定不移地巩固扩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

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使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并对处置情况的落实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整改。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在早发现上深化、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四种形态”既有理论基础,又经实践检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论基础,“四种形态”蕴含的执纪理念、方法路径都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到源头。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四种形态”核心就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实践,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又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四种形态”把第一种形态作为重中之重,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再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四种形态”本身就是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症下药、精准治疗。“四种形态”已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形成了党内法规和制度安排,必将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进一步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二、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

(一)进一步加深对国有企业监察机构不是单纯办案机构的认识。

企业监察机构不是单纯的办案机构,监察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1)对企业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可以看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首先是监督对象全覆盖,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层面上,完成了监督党员和党组织到监督全体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察委,首要的职责都是监督。纪委的监督和监察委的监督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上是高度一致的,目的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精准识别监督对象,做到动态识别,精准确认。

监督对象的精准识别是监督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监察体制改革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监督对象的大幅增加。在具体工作开展中,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区分党员监督对象和非党员监督对象,既是党员又是公职人员的,要接受“双重”监督。要摸清监督对象底数,建立监督对象台账,并不断更新台账内容,从而做到动态识别、精准确认。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覆盖机构和人员数量成倍增加的实际,要及时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典型样本,拓宽对“新增监察对象”的线索受理渠道,让监督全覆盖的效果在实践中充分显现。

(三)提高监督能力是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

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切实提高监督效能,应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三个问题,增强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工作中要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必须做到愿意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是要通过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高对加强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深刻认识加强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既是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根本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应尽的责任。因此,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信心,弘扬正气,勇敢拿起监督的武器,积极、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刚正不阿,敢于碰硬。三是要注意方法,善于监督。监督是一项日常性、长期性工作,必须讲究方式方法,严格依纪依规依法监督,才能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熟练掌握和运用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的重点对象、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程序和原则方法等规定,不断提高监督本领。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与时俱进,坚持实事求是,培养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努力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学习尤其是《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做到融会贯通、纪法衔接、熟练运用。

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监督,以“严”的要求,做到尊崇党章、维护宪法,体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权威。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确保“用纪律管全党”、“用法律管全体”,把纪律和法律贯通起来,做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把监督摆在第一位,并作为日常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常抓不懈。

(二)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工作。

发现问题是监督执纪的前提,解决问题是根本目的。要时刻保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和基本职责,始终挺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面,把监督触角前伸,把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通过全覆盖、高效率的监督,及时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提供问题线索,精准发力,形成震慑,让监督对象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在全面监督和精准发现问题上,要坚持政治监督紧盯中心工作、资产资金监督紧盯关键环节、作风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建立监督台账,梳理任务清单,逐级压实责任,逐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的效果最大化。

(三)强化日常监督提高专业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想认真正确地履行好工作职责,就必须注重培养专业精神,努力提高专业能力。要做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在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上下功夫;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就必须在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下功夫,使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小过即问、动辄则咎成为监督常态和重要手段,在监督关口前移中,充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以“打铁必需自身硬”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锤炼党性、锻造自己,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廉洁自律、担当尽责的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把握大局、运用规律、推进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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