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按照司法部、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工作要求,截至12月10日,内蒙古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共录入戒毒业务数据381423条,系统录入率完成95%,数据质量和数据覆盖度全国排名第四,当月数据采集量全国排名第一。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业务数据采集不仅是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推进智慧戒毒的重大基础性工作,也是内蒙古实时掌握戒毒工作情况、彻底摸清戒毒工作底数、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的有效手段,能够为制定戒毒工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国司法行政戒毒业务数据采集开展以来,内蒙古戒毒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执法管理平台监狱戒毒业务数据采集的通知》《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规范执法管理平台戒毒业务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同时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业务数据采集工作考核办法》,务求采集工作任务清、目标明、责任区分明确、绩效考核有依据。
为提升业务数据采集的速度。2018年11月,戒毒管理局召开了业务数据采集工作推进视频会,会议邀请了司法部戒毒管理局数据工程师就业务数据汇聚系统上线工作、安装调试工作、填报工作对参与数据采集的民警进行培训,使参与数据采集的民警能熟练掌握该项业务工作的整个流程,并在工作中独创了“两级联动”机制,在各级设置联络员,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倒排工期、不等不靠,加班加点开展数据采集,为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提高业务数据采集的质量。戒毒管理局采取了“个人审核、交叉审核、汇总审核”三级审核方式强化质量控制。每天数据录入完成后,工作人员采取三种方式检查核对,发现问题立即修改,确保了数据的全面覆盖和高质量。同时,领导小组不定时开展质控抽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偏匡正,保障三级审核的规范性,全面提高提交执法管理平台的数据质量。
戒毒业务数据采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在完成阶段性集中录入工作的同时,下一步要继续做好业务数据日常录入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做好数据更新。(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