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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4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11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姜世杰、李淑梅: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天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传票、庭前调解预约函、民事裁定书、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 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8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确认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 0 1 8 年5 月1 1 日

银山:本院受理的白海英与银山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 0 1 8 年5 月1 1 日七郎、马永芝:

本院受理的霍玉峰与七郎、马永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 0 1 8 年5 月1 1 日杜铁桩:

本院受理的白海英与杜铁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3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 0 1 8 年5 月1 1 日刘佃武:

原告徐桂芝诉被告刘佃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 0 1 6 )内0 6 0 2 民初8 5 5 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佃武依照交强险赔付内容向原告赔偿医疗费1 3 7 9 4 2 .9 9 元、残疾赔偿金6 1 1 8 8 元、精神抚慰金3 0 0 0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 1 0 0 元、护理费6 9 1 9 .7 4 元、交通费4 0 0 元、电动车损失1 5 0 元等共计2 1 5 7 0 0 .7 3 元的5 0 % ,即1 0 7 8 5 0 .3 6 元,于本判决生效日向原告付清;二、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被告刘佃武负担案件受理费2 4 5 7 元、保全费1 2 0 0 元;并公告送达本院(2 0 1 6 )内0 6 0 2 民初8 5 5 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续保全2 9 5 4 7 号房产).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 0 日内来东胜区人民法院2 楼诉讼服务中心8号窗口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期满之日起1 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 0 1 8 年5 月1 1 日岳永贵(别名:白音那):

本院受理的白海英与岳永贵(别名:白音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 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 0 1 8 年5 月1 1 日齐孟根巴根、李沙拉:

本院已受理原告齐巴根诉齐孟根巴根、李沙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齐孟根巴根、李沙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 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 5 日和3 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 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 0 1 8 年5 月1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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