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政策安排,自6月1日起,原先由外汇管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事项改为由银行直接办理。政策实施首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迅速响应、强化联动、多方配合,在二连浩特地区成功办理自治区首批、中行内蒙古分行系统内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满足了企业“就近办、快速办”的需求,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得到企业的认可,以实际行动助力提升进出口企业外汇贸易业务办理效率。
今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及时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学习,不断加强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的沟通对接,积极担当自律机制牵头行职责,配合组织召开自治区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便利化政策座谈会,加强政策研究、完善业务流程、强化政策传导,通过全辖营业网点广告屏、微信公众号、窗口告示、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努力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有序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工作。办理首批名录登记的企业相关人员表示,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工作现在改由银行直接办理,我们只需提交申请表,在银行就可以一并办好名录登记及跨境汇款相关业务,极大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实在是太方便了。
下一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的指导支持下,继续发挥跨境金融服务优势,积极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不断提升外汇外贸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效率,助力内蒙古自治区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毕君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