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样儿童节沉浸式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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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7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6-04

别样儿童节沉浸式学法

包头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六一”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本报记者王祯通讯员刘梦琪徐旭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原来这就是检察院啊,我长大也要当检察官。”“模拟庭审现场,身临其境的体验果然震撼,这个‘六一’有点不一样。”“听了检察官讲的法律知识,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自觉遵法守法的重要性。”“六一”儿童节前夕,包头市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陪伴辖区孩子们度过一个别样的“六一”儿童节。

小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

5月30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的模拟法庭里挤满了包钢第二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学生们换好服装,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人等一一落座。学校老师、区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此次活动。

随着法槌敲响,一场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模拟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在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意见书,审判长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被告进行讯问,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会造成对方骨折。我对此深表歉意,希望他能原谅我,也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处罚。”在陈述阶段,被告人深刻悔罪。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庭审过程紧张有序、程序规范,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同学们“沉浸式”体验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在此次模拟庭审中,我的角色是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我很喜欢这个角色。通过全流程体验,我感受到了司法工作的庄严和肃穆。同时,通过参与庭审,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抵制身边的不良行为,争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学生任红霏激动地说道。

“学校和检察机关联合组织模拟庭审活动,不仅给学生们创造了一次学习和实践的机会,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深入体验。此次庭审以未成年人课间玩耍打架致轻伤案件为例,通过还原真实的法庭现场,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昆区人大代表、包头市蒙古族学校教师包雪莲说。

“检校家”三方联动护苗成长

5月30日,在包头市东河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与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的学生一同朗诵《少年中国说》,一声声振聋发聩的呐喊极富感染力。一次以“法治六一”为主题的研学之旅、探索之旅由此开启。

该警示教育基地结合青少年不同阶段的身心成长特点,设置感知、认知、美德、警示、自护五个篇章,通过多媒体装置、影音、文字、互动体验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剖析典型案例,是一个集法律知识、国家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法治教育基地。

在基地“警示篇”展厅,一个硅胶制作的未成年人逼真还原了监狱铁窗高墙现场,引得学生们一阵唏嘘。学生们都在问,关在里面就彻底失去自由了吧?父母能去看他吗?多久才能被放出来呢?面对学生们天真又不失严肃的提问,检察官逐一进行解答。

在“远离邪教”单元,几个孩子被墙上的“邪教知识飞行棋”所吸引,不自觉地玩了起来。与此同时,检察人员结合游戏内容进行了耐心讲解,引导同学们认清邪教组织的危害,增强辨别力和防范能力。此外,学生们积极参与法律知识问答游戏,在游戏中巩固所学知识。

基地一面心愿墙上面密密麻麻贴着孩子们许的愿望,据了解,这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打卡地。当天,孩子们同样积极地将一个个小心愿写在纸上。

“我希望童年快乐无忧”“祝愿家人身体健康”“长大后我也要教书育人”……

此次活动由检察机关联合校方和家长共同开展,学生家长也受邀来到活动现场,与孩子一起度过了一个别样的“儿童节”。

“通过这次研学实践,学生们不仅收获了快乐,还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学习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必将激励他们不断前进,追求更好的自己。”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大队辅导员韦豫江说。

检察开放日普法“零距离”

5月31日,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迎来了民馨路第一小学的“萌娃”们。稀土高新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旨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点亮孩子们法律保护的“技能灯”。

“检察官姐姐,你们平时工作都做些什么呀?”

“我们有一项工作职能叫审查逮捕,公安机关抓到坏人后,由检察官决定是否要把坏人关起来。有一项工作职能叫支持公诉,把违法犯罪的人起诉至法院,让他们受到法律制裁。我们还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其他部门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在检察官的带领下,“萌娃”们参观了“薪火未检”工作室。

“薪火未检”工作室内配备了沙盘、玩偶、书籍、小黑板、娱乐区等,环境温馨舒适。检察官与“萌娃”们围坐在一起,通过讲故事、看书籍、做游戏的方式传递生活安全、交通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法律小常识,引导孩子们树立法律意识,更好地保护自己,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今天跟随孩子们来到稀土高新区检察院,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我关注的方向,因为我也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守护青少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包头市人大代表、昆区司法局少先路司法所所长王琦说。

随后,检察官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有哪些、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等问题,结合生活实际和典型案例,用通俗的语言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学生认识到实施校园欺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掌握正确应对欺凌的方法举措,学会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必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工作融为一体,切实增强综合司法保护,用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稀土高新区检察院“薪火未检”工作室检察官马思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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