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某涉嫌行贿罪、非法采矿罪刑事案件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于案件涉及公共利益,为进一步增加司法审理的透明度,乌达区法院依法适用“3+4”七人制合议庭(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对该案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煤炭予以销售,并向他人行贿,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被破坏的环境未修复,由乌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行贿罪、非法采矿罪刑事责任,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高某某赔偿生态修复费用,此案是该院审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中,合议庭引导诉讼各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积极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充分行使了诉讼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真观摩庭审,并对庭审程序、庭审礼仪等进行了全程监督。
该院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守护青山绿水贡献新时代司法力量。 (杨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