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年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从“四化”入手,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共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3件,救助23人,发放救助金47.5万元。
救助对象精准化,确保应救尽救。该院将保护关口前移,控申部门主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信息互通,以刑事案件受侵害未成年人为重点,实现符合条件对象救助全覆盖。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实行“三步走”审查策略,即业务部门先行审查、控申部门辅助跟进、成案线索立即立案,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都能及时得到救助。
救助程序精细化,给予特殊保护。该院结合被害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制定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专属方案,建好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台账,切实提高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质效。同时注重保护隐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能不谈及案情的尽量不谈,能不接触被害人的尽量不接触,案件情况需要向社会公开的要严格审核,必须隐去未成年人相关信息。
救助效果最优化,多元联动参与。办案中,该院根据未成年人实际情况,本着“三个有利于”原则,通盘考虑,谨慎把握,精打细算救助金额。为使救助金用在实处,该院采用第三方监管、定期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救助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助金用作未成年人必需的合理支出。同时,该院积极对接当地妇联等群团组织,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救助方式透明化,提升司法公信。该院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共同参与,让参会人员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度,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积极性。 (刘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