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关于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债务的公告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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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4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29

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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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第四采气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SYjNCcOg4T4WzsmgG_a0A、提取码:u7xb。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办公室设置专人接受社会公众查阅本项目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居民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项目附近工业企业等。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

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

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鸿沁路苏里格气田生产指挥中心。联系人:王工15804812132;电子邮箱:why3_cq@petrochina.com.cn。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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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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