籽籽同心“石榴红”检徽映耀“团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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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4期:第08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29

籽籽同心“石榴红”检徽映耀“团结花”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段兴宇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在内蒙古高原,阴山北麓草原深处,闪耀着一颗璀璨的“戈壁明珠”--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这里是神舟飞天的归航之地,是“人民楷模”“草原额吉”都贵玛和上海孤儿生活生长的幸福家园。在这片2.55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民族团结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已深深融入各民族群众的血脉。近年来,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守检察为民初心,全力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精心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检察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先后荣获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和市级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瑞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主题党日活动

检察听证

检察开放日活动

检察直通车进草原

讯问犯罪嫌疑人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民族团结政策宣传月活动

“益路有她”妇女权益保障宣传

政治引领聚合力奏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近年来,四子王旗检察院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其纳入全院重点工作谋划开展。院党组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检察工作主线,按照“党建引领促创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思想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力抓手,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等纳入检察干警全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模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警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党日、民族团结进步书画展、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在思想上不断铸牢检察干警的民族团结意识,进一步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提供了坚强思想保障。

四子王旗检察院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坚持把检察机关“一院一品”的检察文化品牌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效载体,积极创建“石榴红”党建+民族团结、“检察蓝”护卫神舟“草原绿”、“益路有她”等工作品牌,以“石榴红”铸牢民族团结基石,以“检察蓝”守护草原“生态绿”,奏响了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推动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深入人心。

凝心铸魂催动能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民族地区检察机关,我们每一任班子都致力在检察履职中找准着力点,在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担当,积极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瑞深谙其中的道理。

近年来,四子王旗检察院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挂帅”的创建工作机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创建工作格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创建工作与党的建设、检察工作相融合,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相结合,使其成为检察工作的“硬指标”和检察文化的“软实力”。通过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不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机关党建、检察业务、社会治理、检护民生、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法治宣传等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

四子王旗检察院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以文聚力,依托检察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向全院干警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充分把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阵地建设中,对独具民族文化特色的检察文化长廊、“兰亭”休闲功能区、党员活动室进行升级改造,将院图书室打造成党建业务融合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新阵地,新增政治类、法律类、人文社科类书籍2000余册,供全院干警日常学习。同时,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世界读书日及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的特色活动,不断激发广大检察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持续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携手争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维护者、倡导者、实践者,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法润草原检察情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

“检察院的普法宣传通俗易懂,尤其是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为你们点赞!”手捧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和蒙古语文字版的民法典,查干补力格苏木牧民其其格难抑内心的喜悦。

初夏时节,一场针对牧民群众的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走进草原深处,四子王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深入牧区开展普法宣传,并挨家挨户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和蒙古语文字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送到牧民群众手中。活动中,检察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民法典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应用同广大牧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相结合,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大家感受民法典的法治温度。同时,结合“益路有她”专项活动,让每一位妇女群众懂得为何维权、怎样维权。

法进草原深处,情满牧民心怀。四子王旗检察院依托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那达慕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牧区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加强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通过践行“四下基层”“法律六进”和“结亲”活动,让“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在杜尔伯特草原生根发芽、遍地开花。

党的民族政策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指针,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命线。为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四子王旗检察院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故事,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托“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选派优秀检察官组成工作队,充分发挥懂法律、政策通的优势,就土地草场纠纷、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法,用执法办案中的典型案例释法,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法律服务,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关爱,夯实了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固本强基聚人才架起民族团结进步“连心桥”

从检30多年的检察官双喜是同事口中不徇私情、不枉不纵的“黑包公”。作为只会说民族语言的土生土长的蒙古族干部,双喜刚参加工作时,看着摆在桌上的案卷,总是无从下手。为了能在办案中让各民族群众听得懂、听明白,他不停地为自己“充电”,在坚持不懈的努力学习下,双喜最终成了兼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的检察官,他充分发挥自己的语言优势,办理了大批案件,语言相通让案件办理得更加顺畅,也拉近了检察官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此外,他还经常协助同事进行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特别是出庭公诉翻译,有力地支持了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双喜深知,自己要做的不仅仅是翻译工作,还要运用好语言优势来解决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不同民族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只有先克服语言障碍,才能真正化解纠纷。只有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才能如实还原案情,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火红石榴籽,殷殷团结情。四子王旗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民族工作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和培养民族干部队伍,在各项检察职能中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全覆盖,充分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切实解决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交流难、诉讼难问题。该院还积极选派法律功底深厚、熟悉民族风俗习惯的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和法治宣讲团队,深入办案一线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到案件办理中,确保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普及更加精准到位。检察官们充分发挥自身通晓法律专业知识、民族语言文字、民族风俗习惯的优势开展检察工作,有力增进了边疆民族地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架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连心桥”。

检护民生显真情浇灌民族团结进步“幸福花”

“感谢检察官和企业的帮助,让小明得到及时治疗,我一定会改过自新,努力学习回报社会。”涉案未成年人小宇眼含热泪接过企业捐赠的救助金,并在监护人的陪同和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3年,四子王旗检察院“晨曦”未检工作室受理审查了一起在校高一未成年学生轻伤害案件,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受害人小明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而涉案未成年人小宇家庭经济状况更加困难,其母亲患病在床,父亲常年靠打零工维持家用,赔偿压力巨大。

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一方面积极帮助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另一方面,多方努力争取爱心企业的援助,通过司法救助和社会多元化救助方式,帮助两个家庭渡过难关。

“我文化水平低,孩子出事后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检察院竭尽所能的帮助和爱心企业的捐赠给了我们生活的希望……”接过“沉甸甸”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小明的父亲眼角湿润。

赔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谅解书也很快放到了承办检察官的案头,但此时又一个问题摆到检察官面前,因为案件已经起诉至人民法院,无论是撤回起诉还是改变量刑建议,都会对全院的业务考核指标产生影响。经过多方谈论,为了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切实履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检察院提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检察量刑建议并最终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一次次的救助,承载着一份份的期许,司法救助承载的是百姓的疾苦,传递的是司法的温度。

近年来,四子王旗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通过搭建救助平台、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内外衔接、建立回访机制等举措,不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该院与旗工商联联合发出《关于鼓励企业参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慈善捐赠倡议书》,成功构建起“检察+企业+N”多元救助模式,20家爱心企业伸出援助之手,捐赠国家司法救助金7.36万元。

“坏人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有陌生人向你寻求帮助,你会怎么办?”前不久,四子王旗检察院“晨曦”未检团队携手旗妇联走进四子王旗第五小学,将法律知识送到孩子身边。

“感谢你们把法治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间,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法治宣讲活动受到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晨曦”未检永远在路上。四子王旗检察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选派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进校园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少年儿童心向党、关爱守护伴成长”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遭非法侵害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向孩子们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引导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从小守护民族团结,共同浇灌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花”。

生态检察亮利剑守护民族团结进步“草原绿”

“神舟家园”四子王旗有104公里的国境线,草场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过度放牧、开垦,矿产资源不合理开发,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等,使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荒漠化现象开始出现和蔓延。

2021年8月,四子王旗检察院启动为期三年的“检察蓝”护卫神舟“草原绿”生态检察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保护等工作。面对超载放牧、违规占地、修路等各种复杂情况,该院因地制宜,与51个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企业、个人面对面沟通,最终针对违法情形,先后向相关执法部门制发了12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13户牧户超载放牧行为作出责令整改要求,对6户居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为了解决原地无法恢复等现实问题,四子王旗检察院联合旗政府在乌兰花镇356亩东山上共建“四子王旗检察公益林”基地,作为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的异地补植地。如今,昔日荒山变成林场,郁郁葱葱的林木成为四子王旗检察院向全旗各族群众交出的公益诉讼“靓丽答卷”。四子王旗检察院还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全旗242块草原林地共计20652亩的违法破坏图斑进行了全面准确“体检”,详细掌握破坏情况,建立合账,形成动态监测机制。如今,两年多过去了,2万余亩违法破坏图斑已恢复1.6万余亩,万亩草原林地基本恢复原貌。

四子王旗检察院切实把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生态检察工作中,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厚植民族团结沃土,增进民生福祉,全力守护民族团结进步“草原绿”,为民族地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四子王旗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奋力谱写四子王旗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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