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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28

全国妇联深入我区调研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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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雅妮)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书记处书记那艳芳一行赴内蒙古自治区调研结对关爱工作。首站即深入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衡所”),调研由该所负责日常运营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团队一行重点就个案处置与尚衡所进行了详细交流。

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中心成立于2016年,是经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司法厅共同批准设立的首家家庭暴力危机干预专业机构。该中心设在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尚衡所接手工作后,全力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家暴保护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和实现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和反家暴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其中,律所主任王玉琳和律师塔拉带领团队承办的闫女士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赵女士“离婚不离家”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评为“2019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同时,尚衡所还负责接听自治区妇联12338热线电话,几年如一日从未间断,被全国妇联给予高度评价。

2020年,尚衡所参与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创新性提出“分手暴力”,将同居关系及曾经配偶关系等家庭成员以外受到暴力侵害的情形建议写入法条,在立法方面极具前瞻性,被评选为“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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