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最强辅助”向集约要效能“五个结合”打造北郊“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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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2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24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五个结合”打造北郊“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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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该法庭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12343”工作思路,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五个结合,打造北郊“枫”景。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党建引领相结合。北郊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秉持“小法庭要有大作为”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为依托,突出党建品牌效应,通过完善司法服务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该法庭主动对接辖区乡镇、街道党委,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治理方式由法院主抓向党政主推转变,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形成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创建“无讼无访嘎查(社区)”工作相结合。“无讼嘎查村”的创建是北郊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2023年,该法庭确认辖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辽河二村、科尔沁区庆和镇回民村为“无诉讼嘎查村”。2024年,通过调查摸底,由辖区乡镇、国营农牧林场、街道办事处报送创建“无讼无访嘎查(社区)”共计50个。北郊法庭围绕“双建”工作延伸审判职能,组织审判团队包片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激发基层自治活力,做到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此外,该法庭还定期组织法官对基层调解员从类型化纠纷调解技巧、申请司法确认流程以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等方面进行培训。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四所一庭”联调联动机制相结合。“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是指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通过“一对一”和“一对多”的对接方式,针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共同研究确定联合调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实现矛盾纠纷的前端治理。

北郊法庭充分利用“四所一庭”调解机制,与辖区庆和镇、辽河镇等地的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村委会负责人共同调解了多起涉及土地、家庭类纠纷。通过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了解纠纷起因、开展普法宣传和心理疏导,成功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挽回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提升司法公信力相结合。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沿阵地。北郊法庭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中,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优势,延伸司法职能,解决社会矛盾。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乡村、社区、学校等基层一线,让群众近距离接触法律、了解法律。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结合。北郊法庭通过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具体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红石榴法治宣讲小分队”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天价彩礼,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提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男女平等。通过助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齐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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