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讯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执前督促+预处罚”措施,通过发出《预限高通知书》《预失信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通知书》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惩罚预警,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在原告徐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偿还借款,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关于还款方式进行过数次协商且标的不大,故执行法官将该案纳入执前督促范围并及时联系了李某。法官拨通李某电话后,李某虽答应会按时履行义务,却一拖再拖,迟迟不向徐某偿还欠款。次月,执行法官获悉李某因其他纠纷要到该院开庭参加诉讼,便及时在法庭门口约见了李某,向其发出了《预限高通知书》《预失信通知书》《预拘留通知书》《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通知书》,李某感受到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立即向家人筹措7500元,现场向徐某转账还款。
(张哲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