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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2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5-24

房屋买卖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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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山讯日前,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

马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返还购房款82000元引发争议。2023年11月29日,双方当事人经该院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由该房地产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马某某购房款82000元;如该房地产公司未如期履行,马某某有权就上述全部案款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该房地产公司并未按约履行义务,审判部门按照法院立审执一体化机制要求,将该案移送至执行部门执源治理责任团队。团队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该房地产公司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并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将会产生执行费和迟延履行金,会加重企业负担;如果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将会对其征信等方面产生严重影响。同时,法官又与原告多次释明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向其解释执行不能的风险。

在执源治理责任团队的不懈努力下,该房地产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将购房款82000元如数打到法院指定账户,当日申请人就办理了领款手续。卓资县法院高效办理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焦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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