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讯为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15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霍林郭勒市大队以“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为主题,在达来胡硕村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张贴主题海报等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此外,民警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诫大家一定要做到拒绝乘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无牌无证机动车等车辆出行,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习惯。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使农村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直观、更深层次的认识,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及时送到了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为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申丹王浩磊)